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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中学2010年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潍坊中学2010年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阅读人数:2790   更新时间:2010-4-14
 

潍坊中学2010年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根据市教育局《2010年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坚持为学生和家长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今年的高中招生工作,选拔合格加特长的学生,保障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招生范围和计划

潍坊中学招生范围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招生计划共1100人,具体如下表:

 

学校

普通生

艺体生

合计

民校生

总计

其中指标生

统招生

择校生

小计

统招生

择校生

小计

潍坊中学

560

240

800

70

30

100

900

200

1100

378

 

三、招生实施方案

1、发放招生简章,组织报名

发放《潍坊中学2010年高中招生简章》和《潍坊中学2010年艺体特长生招生简章》。统招志愿报潍坊中学的考生,个人或家长直接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普通生、特长生分别报名。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达到规定要求者,方可报考。

报名时间为425430。考生个人或家长持户口本和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到我校报名。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和报名考试费。普通生、艺体特长生分别报名。

 

2、组织考试。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组织高中招生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

时间

上午

下午

612(星期六)

语文(8:30—10:30

物理(14:30—16:00

化学(16:30—18:00

613(星期日)

数学(8:30—10:30

英语(14:30—16:30

614(星期一)

思想品德(8:30—9:30

 历史(10:30—11:30

 

615(星期二)

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

 

(注:因故未参加政治、地理、两科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考生,必须参加61215日举行的考试)

3、招生录取。

1) 录取必备条件: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认定等级。录取的必备条件是: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含)以上。

2) 录取方式:

        录取主要包括两种方式:综合录取、特长录取。

综合录取

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我校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结果进行录取。主要依据各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综合素质等级,排列组合,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录取中掌握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等值,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等值,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值的原则。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等级可以等值对待,如:语文A、数学B、英语C、综合素质B可以置换成语文B、数学B、英语B、综合素质B;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等级可以等值对待,如:物理A、化学C可以置换成物理B、化学B;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级可以等值对待。

先录潍坊中学指标生、后录统招生,再录择校生。

特长生(艺体生)录取 

艺体考生分别参加潍坊中学举行的体育、音乐、美术专业考试,获得专业合格等级证者,可以报考潍坊中学艺体特长生。根据考生的专业等级、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并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认定等级择优录取。艺体生首先参加普通生的录取,普通生未录取的,再参加艺体生的录取。

凡以艺体生身份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必须进艺体班学习,不得进入普通班。

特殊考生政策

1)烈士子女(须有烈士证和市级民政部门证明),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规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须有军官证和师级以上政治部证明),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数、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后录取;如果语、数、英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它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后录取。

2)因公牺牲军人、公安干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须有市级民政部门证明),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英中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后录取。

3)其它现役军人子女(须有军官证和师级以上政治部证明),华侨、港澳台胞子女(须有市级侨办或台办证明),少数民族子女(须有市级民族事务部门证明和户口簿),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认定等级提高一个等级后录取。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独生子女(须有独生子女证)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记取最高项。所有特殊考生均须填写《2010年市区高中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按照特殊考生政策进行录取。

特殊才能展示

对于一些有特殊才能、但没有实证性材料的考生,可参加419学校的特殊方面展示,其评价结果将作为考生的标志性成果和综合素质等级的认定依据。

4、录取结果公示

    录取结束后,录取的初步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诉。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组织保障和监督机制

1、成立高中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王伟

副组长:孟令森、岳廷玉、马进义

成员:王壮明  刘炳胜  张金山  董高升  杨善亮

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主任:王壮明

副主任:董高升

成员:徐友三 高金泉付深云 李素贞  潘玲  肖秀玲  陈晓鹏

职责:负责报名和录取工作的具体事务,宣传招生政策,接待学生家长、社会的来访和解答有关咨询事宜,公示录取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家长投诉。

咨询电话:2604106   8211297

2、成立高中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

主任:王伟

副主任:孟令森  岳廷玉  马进义 

委员:王壮明  徐友三  高金泉  李素贞 潘玲 付深云  陈晓鹏 
      李华(社区代表)郝建忠(社区代表)张立兵(社区代表)

职责: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方案、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认定标准、对考生特殊才能展示的评定标准和办法、录取的标准和办法及相应的招生政策,解决招生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五、本实施办法由我校高中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潍 坊 中 学

              2010329

 

 

作者:付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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