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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辅导的原则

发布作者: 潍坊中学 发布时间:2020-10-16 00:00 浏览次数:

在了解常见心理问题和表现后,教师所要开展的就是心理辅导工作了.但是心理辅导工作有着相对严格的一些基本原则。所谓基本原则就是指在心理辅导的全部过程中,对求助学生所必须严格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和一般要求,它对心理辅导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结合学者们的看法和实际情况,我们先提出以下四大具体原则,即:保密原则、来访主动原则、辅导中立原则和限制原则,在此基础上,再提出两个面向全体学生的总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原则、发展原则。

一、保密原则

保密原则是心理辅导的生命线,是获得学生信任的基本保障。它要求心理辅导老师要有较强的保密意识,要为来辅导的学生保守秘密,维护学生名誉和隐私,包括不泄露与学生谈话内容、不对外界公布学生的姓名、拒绝任何有关对来访学生情况的调查、尊重来访学生的合理要求,管理好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等专业信息。

当然,保密也是有限度的。在下述情况下,心理教师可以有所改变:一是对于有明显自杀意图的学生,教师应与有关方面联系,尽最大可能给予挽救;二是对于有伤害性人格倾向的学生,为了他人的安全,教师要作些预防性工作,为了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过有关部门或家属,或与其他心理辅导师磋商,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三是,心理辅导老师有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询问时,不得作虚伪的陈述或报告。

所以说,一个成熟的心理辅导老师不仅有保密意识也要有守法意识,应熟读相关法律,应该考虑到不迁就、不损害他人这两个因素。

二、自愿主动原则

这个原则就是要来访学生自己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尽可能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而不是迫使学生前来辅导并听从教导。这是因为:第一,心理辅导的基本功能是促进学生成长与发展,而成长与发展从根本上说是一种自觉的和主动的过程。如果学生缺乏主动精神,缺乏受辅动机,教师强行对他进行辅导,则这种辅导必定会由于学生的抗拒、冷漠和敌意而毫无效果。第二,心理辅导是一种助人自助的过程。“助人”只是手段,让学生“自助”才是目的。第三,针对中学生,青春期是自我意识、独立倾向快速发展的时期。处于这一时期的学生,渴望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与主动探索解决面临的问题,检验个人影响环境和控制自己的能力。故自愿主动原则对于中学生的辅导具有特殊的意义。

三、辅导中立原则

著名心理咨询家罗杰斯曾比喻说,人在看太阳落山时,既无权赞同,也无权反对。说的是心理辅导教师不能以任何方式向来访的学生强行灌输某一价值准则,或强迫学生接受自己的观点、态度,这点与思想品德教师的工作特别不同。心理辅导老师要尊重与理解来访学生,尊重,就是尊重学生的人格与尊严,尊重每个学生存在的权利,承认他是不同于其他人的独立的个体,承认他与教师、与其他人在人格上具有平等的地位。尊重也是尊重学生的选择,承认每个学生是自主的,具有抉择的能力和做决定的权利,具有选择目标的自由。

辅导中立的原则对心理老师作辅导有很大的好处:它可以保证辅导老师不带个人情绪去判断学生的问题,进行客观的分析,同时还可以增强来访学生的信任感,有利于建立良好的辅导关系。

但“中立”并非是迎合讨好来访学生,辅导老师是有自己的价值体系和基本的道德底线的,这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由和自主、重诺言和义务、关心人的成长和发展、关心人的尊严、关心弱者、平等、重视感恩和回报。

四、限制原则

心理辅导员的责任并不是无限的,如果一个家长带孩子来辅导,要求辅导员对矫治不良行为负全责是不能被接纳的。

心理辅导并非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能怎么干,实际上它是受很多方面规定制约的。例如:职责限制:辅导老师的职业责任不是无限的:只限于心理问题;时间限制:一次50分钟左右,一周一次(相对而言);感情限制:关心和沟通必须在工作范围内;拒绝额外要求;不带入辅导老师个人的情感;目标限制:锁定心理问题的一个方面;辅导结束时的问题解决程度也是有限的。

正是这些限制保证了学生和辅导老师双方的利益都能不受到伤害,使心理辅导负有实效。

心理辅导不仅针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更要面对全体学生,关注学生人格健康的长远发展,防微杜渐。所以站在配合全校搞好心理辅导的角度,还有两个大的原则需辅导老师牢记于心,即面向全体原则和发展原则。

五、面向全体原则

学校心理辅导是通过对学生的引导、指导、协助和服务,来促进学生的成长。当我们对全体学生的辅导工作做得有成效时,学生的问题便少发生,或容易解决。因此我们在制订辅导计划时要着眼于全体学生,确定心理辅导活动内容时要考虑大多数学生共同需要与普遍存在的问题,要创造条件进行心理教育活动,让尽可能多的学生参与其中,特别是要给那些内向、沉静、腼腆、害羞、表达能力差、不太引人注目的学生提供参与和表现的机会,使全体学生都得到有效的心理辅导。

六、发展原则

整体学校心理辅导可被分为三个层次:矫治、预防和发展。矫治,是矫治学生不适应的行为,帮助学生排除或化解持续的心理紧张或各种情感冲突。预防,则帮助学生掌握有关知识和技能,学会人际交往;学习自主地应付由挫折、冲突、压力、紧张等带来的种种心理困扰,减轻痛苦、不适的体验,保持正常的生活秩序与学习效率。发展,是指导学生树立有价值的学习与生活目标,认清自身的潜力和可利用的资源,承担生活责任,发挥个人潜能,使生活过得健康、充实、有意义。这三个层次,就整体而言,预防、发展比矫治更具有积极意义。因为心理健康不仅指没有心理疾病、行为符合规范,而且意味着积极的理想追求、良好的社会功能、高效率的学习状态、和谐、友好的人际关系、独立自主的人格和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等。

因此心理辅导的核心是个人成长,是发展问题而不是健康问题。对于来访的学生在学习、生活和人际关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心理辅导教师要把它看成个人成长道路上的障碍。因为学生是不成熟的人,生理和心理正处于成长阶段。要以发展的眼光看来访学生的问题,理解和尊重学生的问题;不要一碗水看到底,也不要以偏概全,要努力创设一种激励成长的氛围,促进学生向健康的方向成长。

(文字内容来自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培训项目中北京教育学院项灵羽教授,仅供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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