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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中学教师评价实施细则

发布作者: 潍坊中学 发布时间:2009-10-26 00:00 浏览次数:
NT: 26pt; LINE-HEIGHT: 25pt; TEXT-ALIGN: left;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mso-line-height-rule: exactly" align=left>为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精神,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创家长满意的学校,做学生满意的教师”为目标,为进一步深化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素质,建设一支能够担当起教书育人重任的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此评价制度。

一、考核评价目的

用新的教育观念评价,建立符合素质教育思想的,有利于发挥教师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展性教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帮助全体教师不断提升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考核评价原则 

1、全面性原则:既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发展,也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提高;既要评估教师的工作业绩,又要重视教师的工作过程;既要体现教师的群体协作,共性发展,又要尊重教师的工作环境和个体差异。

2、发展性原则:必须关注教师发展的要求,将教师的参与、变化和发展过程作为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使评价过程成为全体教师主动提高、终身发展的过程,也成为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过程。

3、多元性原则:评价主体要多元化,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学校领导、同事、家长、学生共同参与,多向沟通的教师评价机制;评价方法、途径多样化,建立以校为本,以教研为基础的教师岗位工作评价方式,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不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

4、可行性原则:既体现评价目标的共性要求,又考虑到地域环境和学校条件的差异,探索有利于教师自评和他评的评价方法。

5、激励性原则:教师发展性评价要改变以往只注重横向比较的评价方式,注重教师自身发展的纵向比较,鼓励教师在不同阶段、不同基础的情况都能不断获取成功的体验,以形成自我发展的动力。

三、考核内容考核方式

(一)职业道德(15分)。

1、考核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公正无私,求真务实、团结合作等几个方面。其中,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主要考察教师遵守《教师法》等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等情况;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主要考察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等情况;关爱学生主要考察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等情况;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主要考察教师的大局意识、与同事及家长的沟通、合作等情况。

2、考核方式:

(1)学生评教(5分):采用问卷调查方式,评价前应让学生了解评价目的、内容、过程、程序等,要信任学生,鼓励学生讲真话、实话。根据学生的满意度加1—5分。

(2)家长评教(5分):采用调查问卷方式,评价前要让家长了解评价目的、内容、过程、程序以及工具等,要信任家长,要正确引导家长客观、动态地评价教师,鼓励家长讲真话、实话。根据家长的满意度加1—5分。

(3)学校评价(5分):学校分年级成立评价小组,对所有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成绩评定,根据成绩加1—5分。

(4)扣分项目。

①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视情况扣5—10分。

②从事有偿家教,视情况扣5—10分。

③强制及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书籍、报刊以谋私利,视情况扣5—10分。

④其他与教师身份不符的违规行为,视具体情况扣5—10分。

(二)工作量(15分)。

1、考核内容:包括课时工作量、管理工作量、出勤率3个二级指标。其中,管理工作量包括教师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工会组长等管理工作的工作量。

2、考核方式(分数累计最高15分)。

(1)课时工作量:教师个人周平均课时满8节得10分,每少一节扣0、5分,每多一节加0、5分。

(2)管理工作量:班主任老师,根据班级量化管理成绩,适当加1-3分;备课组长和教研组长,根据备课组考评成绩,适当加1-2分;工会组长和级部成员,根据所负责工作完成情况,适当加0、5—1分。

(3)出勤情况:不按时到岗、上课、值班,每缺勤一次扣1分;不按要求请假,每旷工一天扣2分,每误课1节扣2分;累计扣完15分为止。

(三)教学常规(15分)。

1、考核内容:包括教师备课和导学案设计(3分)、课堂教学(10分)、作业设计与批改(2分)等内容。

2、考核方式:

(1)教师备课和导学案设计考核(3分)。每学期检查两次,分别安排在期中和期末。教师填写教学常规自查上报表,将“导学案”和单元过关按顺序装订上交。学校成立有学校领导、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组成的教学常规检查小组,根据评价结果认定为优秀、良好、一般,分别对应评价分数3分、2分、1分,期中期末分数平均作为全学期分数。

(2)教师课堂教学评价

①听课(8分)。学校成立课堂教学评价小组,对所有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成绩评定,根据成绩加1—8分。

②示范课、优质课等(2分)。本学期举行校级示范课、优质课、精品课加1分,举行市级及以上优质课加2分。

(3)作业设计与批改(2分)。每学期检查两次,分别安排在期中和期末。教师填写教学常规自查上报表,将学生作业本和教师批改记录按顺序装订上交。学校成立有学校领导、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组成的教学常规检查小组,根据评价结果认定为优秀、良好、一般,分别对应评价分数2分、1分、0.5分,期中期末分数平均作为全学期分数。

(四)专业发展(15分)。

1、考核内容:包括继续教育、发展成果、课程开发等。其中,发展成果考察教师撰写典型教育教学案例、教学随笔、反思案例、教学论文等情况;课程开发包括教师开发校本课程、开设第二课堂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情况。

2、考核方式

(1)继续教育(2分)。认真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并获合格证书1次记1分,不按要求参加,每缺勤1次扣1分。

(2)发展成果(5分)。主要指发表于各级正式教学刊物和教育主管部门评选的论文(专业对口)、市级以上科研课题(以结题为准)、市教育局重大问题行动研究成果奖、教育教学管理(方法)创新奖、燎原奖、教育创新项目、金点子成功案例等。

(3)课程开发(8分):主持和参与校本课程开发每本加1-4分;每开设一门校本课程并达到规定课时加2-6分、经学校研究举办的正式讲座每次加2分。

(五)教学业绩(40分)。

1、考核内容:包括习惯养成、身心健康、合格率等3个二级指标;习惯养成包括学生在学习、行为等方面的习惯养成情况;身心健康包括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近视眼发病率、体育达标率等情况;合格率是指基于课程标准的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

2、考核方式。

(1)学生习惯养成10分:根据学生对教师在学生习惯养成方面的满意度调查,教师得0—10分;若学生在习惯养成方面出现问题,受学校通报以上处分,每出现1人次,班主任和指导教师扣0.5分,扣完为止。

(2)学生身心健康10分:学生体质健康达到85%,相关体育教师和班主任得5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1分;若没有及时发现学生的重大心理问题,每出现1人次,班主任和指导教师扣2分,扣完为止。

(3)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20分:根据学校上两年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确定基数(不同层次班级应区分);合格率达到基数得10分;合格率每超过基数1个百分点加1分,累计加满20分为止;合格率每低于基数1个百分点减1分,累计扣完10分为止。

(4)辅导学生参加奥赛、学科比赛、征文等有影响有意义的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经过教师评价委员会的认定,适当加1—5分。。

四、评价的实施与方法

1、学校要成立教师工作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年级教师工作评价委员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管理干部、教师等人员组成,可吸收学生、家长代表参加。评价委员会的职责是组织实施评价,公示评价结果,负责申诉处理。

2、年级教师工作评价委员会根据评价的指标体系,对教师工作的各项评价分别进行综合折算,确定相应的等级,并通知教师本人,听取教师意见,受理教师本人的申诉与重新核实,反馈处理意见。《教师综合评价结果汇总表》以及《教师评价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留级部存档,一份报学校办公室。教师综合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

3、教师综合评价结果分四个等级:85分及其以上为优秀,84分-76分为良好,75分-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4、所有考核结果均由办公室记入学校教师评价数据库,以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聘任、职称晋升以及奖惩的依据。实行教学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学校在年度考核前,以适当的方式公示评价结果。

(1)教师综合评价为“优秀”等级者,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为“优秀”。

(2)教师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等级者,年度考核不能被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3)凡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其上一年度教师综合评价结果必须在“良好”等级及以上。

(4)年度教学评价结果在“良好” 等级以下者不得从事更高年级的教学工作。出现严重教学事故一次,教师综合评价结果降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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